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。
(一)办公室
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;负责会议组织、秘书事务、信息综合、文电处理、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;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;负责信访、计划生育、安全保卫等工作;承办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;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组织人事处(纪检监察处)
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队伍建设、老干部服务和党群、机关工会工作;负责纪检监察工作;制定旅游人才发展规划,制定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培训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,提升企业人才综合素质;协助省旅游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人才培训及职业资格考试工作。
(三)规划发展处
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,指导区域性旅游规划编制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、开发、管理和保护工作,建立旅游项目及旅游资源库;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旅游景区、旅游饭店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,对其他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统筹指导;负责旅游项目的招商工作;负责全市旅游景区(点)的管理及质量等级(A级)评定、复核工作;指导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;指导假日旅游、红色旅游和乡村生态旅游工作;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相关服务工作;承担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,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,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抽样调查工作。
(四)监督管理处
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旅游市场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;督促实施有关行业质量标准;负责特种旅游、旅行社、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及全市导游人员的管理;配合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对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管理;配合相关部门协调旅游安全工作,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,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旅游应急救援工作;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;配合相关部门征收旅游发展资金和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;会同有关部门协调、管理旅游价格、旅游交通运输、旅游市场整治、旅游生态保护和旅游安全工作,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、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和旅游行风建设。
(五)市场推广处
负责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,组织实施国内外旅游重大促销活动;开拓国内、国际旅游客源市场;协调指导高尔夫、游艇、邮轮等旅游新业态规范发展;承担对外旅游合作交流事务;负责旅游市场分析;组织、承办市级旅游节庆活动;协调指导国际旅游会议和重大国内会展(赛事)旅游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;负责新闻媒体联络以及新闻发言工作。
(六)综合法规处
负责旅游业宏观性、战略性重大课题的研究;负责旅游科研和信息综合;建立有效的联络和沟通机制,参与研究解决航权开放、口岸通关、免签免税以及其他涉及本市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;负责拟定出台旅游优惠政策;负责拟定地方性旅游法规、规章和审核综合性文稿;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组织制定旅游行业地方标准;负责监督旅游系统法律和法规的执行;联系旅游相关协会。